中文 English | 会员登录
会员登录

会员账号:

登录密码:

当前位置:首页文化学术活动文化学术活动
中国文化法研究中心执行主任周刚志:文化与旅游融合发展的法律问题及其对策
时间:2018-08-06 浏览:746 来源:文化法治前沿 作者:


中南大学“第三届文化强国论坛”暨“文化与旅游融合发展的法律保障”理论研讨会

第二单元发言(三)


 

周刚志(中南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国文化法研究中心执行主任) 


  首先,感谢各位领导、各位老师的光临今天各位报告的题目是“文化与旅游融合发展的法律问题及其对策详细内容请参见我的论文第三届文化强国论坛的主题,最先是朱兵主任提供的指导意见。朱主任提出这个研究主题之后,我们就开始着手系统地梳理相关的论著今天,我主要是结合此前省文化厅委托的课题,即文化文物单位文创产品开发的法律问题研究以及近期的学习研究体会,提出几点个人见解。

  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的时代大背景是什么?北京大学林毅夫教授曾经提出,我国建国之后到改革开放之前这段时期实行的是“赶超型”战略,改革开放以后我们实行的是“比较优势”战略发展中国家的比较优势就是自然资源或非熟练工人相对丰裕,人力资本和物质资本的相对稀缺。发展中国家实施比较优势战略,尊重资源的禀赋结构就可以逐渐让资源的禀赋结构得到改良。但是今天看起来,中国的第一个优势,尤其是人口红利的优势已经不复存在了,因为按照经济学观点,中国经济已经过了刘易斯转折点,劳动力不再能够无限供给虽然中国已经成为最大的外汇储备大国,但是技术并不会因为资本的增加、外汇储备的增加就当然地发生飞跃本次中美贸易战中我们可以看到美国对中国高科技封锁战略说明外汇储备等资本增加并不当然会导致技术升级,并不会当然改善资源禀赋结构。所以,今天我们需要重新思考,我们到底还有哪些比较优势?实际上我们一直有一个重要的资源优势,就是我们文化资源比较多。“文化资本”概念被布尔迪厄提出之后,被文化产业学的学者所关注。怎么样让我们的古籍、让我们的文物得到很好的活化利用,使我们的比较优势发挥出来?文化旅游融合发展的思路是非常好的思路我国旅游产业急需提高品质,旅游的发展最重要的是要有吸引物这些旅游地的吸引物主要是某些文化遗产。譬如,我们长沙市最有声望的“市民”就是湖南省博物馆的辛追夫人。如汤老师所说当代旅游的体验不再是此前的吃吃喝喝,要有一种精神上的体验,所以文化旅游融合发展的思路是契合了我国的比较优势,可以说是我国比较优势发展战略调整的一个重要的契机。像故宫博物院的文创就开发得比较好,敦煌市的文创开发得也做得不错去年文创产品卖了将近两千万,还有很大的发展空间现在的问题是博物馆等文化文物单要怎么做文创产品开发?这在法律上可能会有几个问题。

  博物馆等文化文物单位搞文创产品开发,首先面临的问题就是博物馆代表国家文物等文化财产行使所有权或管理权,但是并不享有著作权因为没有著作权,文创产品一旦制作出来很难禁止他人去模仿或者仿制。所以文化文物单位搞文创产品开发,一定要加强品牌建设。当然,文化遗产资源虽然是公共资源,一旦开发出产品,博物馆等文化文物单位还可以采取申请商标,专利等保护的方式,对于产品的知识产权予以保护,逐步打造文创产品的品牌。

  其次是文化文物单位搞文创产品开发的正当性问题换而言之,公共文化服务单位凭什么去赚钱?其实博物馆等文化文物单位搞文创产品开发是全球的通例我们在论文集里面收入了冯理同学翻译的《博物馆知识产权管理指南》以市场收入反哺公共文化服务这是发达国家推进博物馆建设的经验。虽然我国通过了《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公共文化服务在资金投入方面还是有相当大的缺口如果能够引入文创,以文创收入去反哺公共文化服务,这是一个非常好的思路,而且对于旅游来说也注入了新的动力。但这样我国的法律法规如公共图书馆法》《博物馆条例》就可能需要进行很大的调整。我国现在面临的问题是很多博物馆等文化文物单位不敢做文创产品开发因为觉得有法律风险文创产品开发成功了之后,如果不分成,那文创工作人员没有积极性;一旦有利润分成,又怕纪委监察委过来查找上门。这个法律困境怎么解决?我国现在只有政策性文件,在博物馆等文化文物单位文创产品开发方面缺乏法律的支持

  产业形态上,文化与旅游融合形成新的文化旅游产业。在管理职能上,文化和旅游部刚刚组建,其原来的两个职能部门,在价值理念很多方面还存在差异,磨合需要一个过程。所以我这里就列了一个表,把原来的文化部门和旅游部门的业务做适当的组合,对文化遗产价值高,旅游价值也高的文化旅游资源应当强化文化与旅游部门的共同规划、共同管理。对于缺乏文化遗产价值,但具有高的旅游价值的文化旅游资源,那就原来的旅游部门去管文化遗产价值且不适合市场开发的文化资源最好还是归原来文化管理机构来管。总之我们需要对我国现有的文化遗产摸个底,对可能成为旅游吸引物的文化遗产,采取分类管理的办法。文化和旅游部新组建之后,必然有一个相互磨合的过程。原来的文化部门要重视旅游产业的发展,让旅游产业承担起“文化走出去”的重要职能;原来的旅游部门也要研究文化问题认同文化遗产的重要价值认识到保护文化遗产的重要性。这样原来的两个部门才能在真正理解、相互磨合过程中把文化旅游产业做起来,真正实现旅游和文化的融合发展。以上是我一些肤浅的体会,请各位领导、专家批评指正,谢谢!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