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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文化室主任朱兵——以法治建设推动文化产业健康蓬勃发展
时间:2019-05-05 浏览:521 来源: 作者:

      光明日报主办的“2018中国文化产业年度人物揭晓典礼暨第七届中国文化产业主题峰会”2月23日在深圳举行。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文化室主任朱兵在会上发表了《以法治建设推动文化产业健康蓬勃发展》的主题发言。他在发言中表示,全国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包括文化产业在内文化法治建设。目前已经出台的文化法律有文物保护法、档案法、著作权法、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电影产业促进法、公共图书馆法、网络安全法,其中后4部都是在十八大后的十二届全国人大期间密集出台的,填补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长期存在的文化立法空白,扭转了文化立法长期薄弱滞后的状况。在全面依法治国战略布局要求下,文化产业的高质量发展不仅需要政策规划的具体指引,更需要法治建设的保障和规范。


      “文化产业促进法”是文化领域的一部重要的基础性法律。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明确提出“制定文化产业促进法,把行之有效的文化经济政策法定化,健全促进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有机统一的制度规范”。近年来,不断有全国人大代表提出有关制定文化产业促进法的议案。2015年由文化部牵头,14个部委共同组成了文化产业促进法起草工作机制,组建了起草领导小组、工作小组和专家咨询组。几年来,在中宣部领导下,起草工作小组先后赴一些省市实地调研,召开座谈会、研讨会,听取地方相关部门、专家学者、文化企业、行业协会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梳理重点难点问题,深入讨论和研究,起草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来宾:

   大家上午好!


       首先,祝贺2018中国文化产业年度人物揭晓典礼暨第七届中国文化产业主题峰会在深圳召开,这是我国文化产业界的一件盛事,我有幸与各位在此共同见证我国文化产业发展的光辉历程。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文化产业发展进入新时代。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文化产业,将文化产业发展纳入国家整体发展战略,对文化产业发展作出一系列具体部署,明确了新时代文化产业发展的指导思想、发展战略和目标任务,取得了显著成就。当前,发展文化产业已经成为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精神文化需求、提高人民群众文化获得感和幸福感的重要途径,成为坚定文化自信、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人心、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的重要载体,成为推动中华文化走向世界、提升国家文化软实力的重要渠道,成为推动文化科技融合、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推动经济社会转型升级、促进创新创业的重要动力。


      近年来,文化产业总量规模稳步扩大,对经济社会发展的促进作用明显增强。文化产业占同期GDP的比重从2012年3.48%上升到4.2%,对国民经济增长的贡献率平均接近6%,区域投资布局更趋合理,社会资本进入文化产业领域步伐不断加快,投资主体日趋多元,文化与互联网、旅游、体育等行业融合发展,跨界融合已成为文化产业发展最突出的特点。文化产品和服务的生产、传播、消费的数字化、网络化进程加快,数字内容、动漫游戏、视频直播等基于互联网和移动互联网的新型文化业态成为文化产业发展的新动能和新增长点,文化产业呈现出全新的发展格局,稳步向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迈进。


      深圳市在全国文化产业发展中占据重要位置。早在2008年7月就率先出台了《深圳市文化产业促进条例》,是全国第一个出台文化产业地方性法规的示范性城市,其后又出台了《深圳文化创意创业振兴发展政策》等一系列政策法规,有力推动了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深圳市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大力促进文化科技深度融合、相关产业相互渗透,积极构建数字文化创意产业创新平台,推动数字经济与文化产业深度融合;高度重视文化交流,自2005年起每年举办一届的中国(深圳)国际文化产业博览交易会目前已成为推动中华文化走出去的重要平台。日前,国务院印发的《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提出要完善大湾区内文化创意产业体系,培育文化人才,繁荣文化市场,更为深圳文化产业发展提供了新的机遇。


      在看到发展成就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文化产业整体规模还不够大,产品和服务的质量效益有待提升,创新创业能力和竞争力还不够强,有效供给仍然不足,结构布局还需优化,文化经济政策也有待进一步完善落实,文化产业法治建设尚不完善。这些问题必须着力加以解决。尤其是在全面依法治国战略布局要求下,文化产业的高质量发展不仅需要政策规划的具体指引,更需要法治建设的保障和规范。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关系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战略高度来定位法治、布局法治、厉行法治,推动法治中国建设发生了历史性、转折性、全局性变化,取得了重大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成果。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为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提供了科学理论指导、指明了方向、确立了基本遵循。这其中,一个不可或缺的重要任务就是要健全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法律体系,建立起符合我国社会主义文化规律、特点和要求并行之有效的法律制度、规范和准则,紧紧围绕坚定文化自信和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总要求,坚定维护国家文化安全,确保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思想文化建设中的牢固地位和在全社会的培育践行,保障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建设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促进文化产业健康繁荣发展,为保护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华文化走出去提供充分的法律支撑。



朱兵为中信出版集团董事长王斌颁发2018“中国文化产业年度人物”的奖杯和证书。

      

      全国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包括文化产业在内文化法治建设。目前已经出台的文化法律有文物保护法、档案法、著作权法、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电影产业促进法、公共图书馆法、网络安全法,其中后4部都是在十八大后的十二届全国人大期间密集出台的,填补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长期存在的文化立法空白,扭转了文化立法长期薄弱滞后的状况。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成立后高度重视文化法治的健全完善工作,已将著作权法(修改)、档案法(修改)、文物保护法(修改)和文化产业促进法制定列入五年立法规划第一类项目,即条件比较成熟、任期内拟提请审议的立法项目。


      文化产业促进法是文化领域的一部重要的基础性法律。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明确提出“制定文化产业促进法,把行之有效的文化经济政策法定化,健全促进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有机统一的制度规范”。近年来,不断有全国人大代表提出有关制定文化产业促进法的议案。2015年由文化部牵头,14个部委共同组成了文化产业促进法起草工作机制,组建了起草领导小组、工作小组和专家咨询组。几年来,在中宣部领导下,起草工作小组先后赴一些省市实地调研,召开座谈会、研讨会,听取地方相关部门、专家学者、文化企业、行业协会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梳理重点难点问题,深入讨论和研究,起草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面对新形势新要求,我们要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根据党的十九大提出的“坚定文化自信,推动社会主义文化繁荣兴盛”的决策部署,贯彻新发展理念,落实立法规划,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进一步加快文化产业促进法立法工作步伐,着力提升立法质量,坚持社会效益优先,保障文化企业权益,规范文化市场秩序,构建良好完备的文化产业法律制度,以法治建设推动我国文化产业健康蓬勃发展。


最后,祝光明日报举办的中国文化产业年度人物评选活动越办越精彩!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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