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南大学“第三届文化强国论坛”暨“文化与旅游融合发展的法律保障”理论研讨会
第一单元发言(四)
钟岳(联合国总部新闻记者,全球海外华文新媒体委员会主席)
谢谢主持人,在座各位大家好,我是钟岳,湖南人,现在是联合国总部新闻中心记者。今天很荣幸受陈院长的邀请,和在座的各位专家教授各位领导来学习旅游文化以及法律的相关问题。但是就我个人来说这个题目比较大,在此我就发表两个不成熟的观点。
第一,旅游实际上代表着我们国家的形象。在这里我也想借着我们专家,学者、领导来考虑国民旅游的宣传教育问题,让我们国民到海外去旅游或者是在国内旅游知道怎么去把握尺度。很多人就觉得出国去之后就可以忘乎所以。我们应当告诉国民,海外旅游代表的不仅是个人的形象,也不只是旅游团的形象,而是代表着我们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形象。无论是考察还是旅游,国际上都是以国家为单位来看待这个国家的公民形象。公民形象影响着国际对我们国家的看法。海外旅游,无论我们走到哪里去,人家都说是中国人来了。但我们千万不能被西方的媒体误导。我原来是美联社记者,他们就在报道中误导中国人就是超级暴发户。所以我们出国无论是旅游观光还是购物,都要注意自身的行为。比如住宿的时候不能把人家的房间弄得乱七八糟的,这样国际上就会对中国人的形象产生不好的印象,这对我们国家的公民形象有不好的影响。
第二,从深度上看,我们是中华文化的使者。我们国家建设孔子学院也好,传播中国文化也好,都是为了要把我们中国文化走出去。实际上,我们中国文化走向世界还是很艰难的一个过程,目前我们中国在世界媒体的发声率还不到百分之五,那么我们怎么掌握真正的西方话语权呢?旅游不能只是旅游,我们一定把我们国家的文化宣传出去,多做些这方面的工作,这就是法律上的问题。每个地方有每个地方的法律。那么我有一个想法。就是我们怎么能够用简单的方式让我们的公民在外出旅游的时候能够注意这些法律问题呢?如果太深奥了,很多人就难以接受。但是至少要让我们的公民出去旅游的时候有主权意识,遇到什么问题,能用法律来保护自己。多年前,我亲自去报道的一个事件,我们有一个姓赵的女士在加拿大被打,那个事情其实是完全可以避免的,后来搞得外交部、中国大使馆都出面,闹得一个尴尬的结局。
我的发言就是这些,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