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关于同意常州远东文化产业有限公司设立为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的批复
时间:2017-01-08 浏览:474 来源: 作者:
文化部关于同意常州远东文化产业有限公司设立为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的批复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6-09-28 生效日期: 2006-09-28
发布部门:
文化部
发布文号: 文市函〔2006〕1904号
江苏省文化厅:
你厅苏文市(2006)52号请示收悉。
经研究,江苏省常州远东文化产业有限公司符合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的设立条件,同意核发《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此复。
二○○六年九月二十八日
中国文化法研究中心
主编/周刚志
策划/陈云良
编辑/王星星
【文化、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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