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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南大学中国文化法中心周刚志教授应邀解读十九大报告关键词
时间:2017-10-22 浏览:1022 来源: 作者:



 中南大学中国文化法中心周刚志教授应《人民法院报》记者邀请对十九大报告中出现的关键词进行解读。同时受邀的还有四川大学法学院教授左卫民,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张建伟,中共中央党校教授、中共四川省委党校副校长王勇。其中,周刚志教授对宪法权威、生态文明与反腐败三个关键词进行了详细解读。(下文摘自《人民法院报》2017年10月22日第一版发表的文章《新时代开启司法新征程——十九大报告十大关键词解读》)

关键词:宪法权威

  报告摘要

  加强宪法实施和监督,推进合宪性审查工作,维护宪法权威。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法律的特权。

  专家解读

  中南大学法学院教授周刚志:“捍卫宪法权威,保证宪法实施”,是法治中国建设的核心工作。在十九大报告中,习近平明确提出:“成立中央全面依法治国领导小组,加强对法治中国建设的统一领导。加强宪法实施和监督,推进合宪性审查工作,维护宪法权威。”习近平的这一重要观点,非常明确地阐述了中国未来推进宪法实施工作的基本思路,此即:中央全面依法治国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全面协调各部门的宪法实施与宪法监督工作。人民法院作为宪法规定的审判机关,在宪法实施和宪法监督中承担了光荣而神圣的职责。具体而言,人民法院需要在中央的统一领导下,将宪法精神和宪法原则贯彻落实到具体案件的审判过程之中,让人民群众能够在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宪法的价值关怀。

  关键词:建设生态文明

  报告摘要

  生态文明建设功在当代、利在千秋。要牢固树立社会主义生态文明观,推动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现代化建设新格局。

  专家解读

  周刚志:习近平在十九大报告中明确指出:“建设生态文明是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千年大计”,同时将“生态文明建设”作为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并列的一项重要内容,足见党中央对于生态文明建设的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的基本目标是保护生态安全,它不仅需要全民积极参与,也需要各部门协同推进,以建立完善的生态风险管控机制和环境纠纷裁决机制。相对于十九大报告中提出的生态文明建设目标,我国现有的环境立法、执法和司法还存在法益保护范围有限等问题。今后,人民法院需要配合国家生态立法进程,逐步将“生态安全”纳入司法保护范围,通过审理环境侵权诉讼、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环境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等途径,积极参与生态文明建设。

  关键词:反腐败

  报告摘要

  不敢腐的目标初步实现,不能腐的笼子越扎越牢,不想腐的堤坝正在构筑,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已经形成并巩固发展。

  专家解读

  周刚志:习近平指出:“人民群众最痛恨腐败现象,腐败是我们党面临的最大威胁。”司法腐败不仅严重侵犯了人民的宪法和法律权利,也严重损害了司法公信力。人民法院要贯彻十九大报告中关于反腐败斗争的重要精神,就需要积极推进人民法院的制度建设,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扎牢“不能腐的笼子”,构筑“不想腐的堤坝”,保证人民法官都能清正、廉洁地审理案件。作为专门的审判机关,人民法院在反腐败斗争中承担了审理贪污受贿罪等国家公职人员腐败犯罪案件等重要职能。人民法院需要在党中央的统一领导下,与即将成立的国家监察委员会一起,积极推进反腐败工作,坚持公正司法,形成并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的压倒性态势,为国家法治反腐事业贡献力量。”


(本文摘自:《人民法院报》2017年10月22日第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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