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 English | 会员登录
会员登录

会员账号:

登录密码:

当前位置:首页文化遗产保护文化产业规范性文件
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文化创意产业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上海市促进创意设计产业发展财政专项资金实施办法》的通知(2015修订)
时间:2017-01-08 浏览:679 来源: 作者:
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文化创意产业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延长《上海市促进创意设计产业发展财政专项资金实施办法[试行]》文件有效期的通知


2015年01月25日 15:52    发文单位:上海市财政局  文号:沪财教[2015]2号

字号【 】【打印

各委、办、局,各区县财政局、文化创意产业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

  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文化创意产业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印发的《上海市促进创意设计产业发展财政专项资金实施办法(试行)》,经评估需继续实施,其有效期延长至2015年12月31日。
  上海市财政局
  上海市文化创意产业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1月22日


 

中国文化法研究中心

    主编/周刚志

    策划/陈云良

    编辑/王星星

   【文化、法治】

微信公众号/whfzhqy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