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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部关于同意四川尖峰文化产业有限公司设立为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的批复
时间:2017-01-08 浏览:607 来源: 作者:

文化部关于同意四川尖峰文化产业有限公司设立为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的批复

文号: 文市函〔2005〕1774号 发布单位: 文化部 生效日期: 2005-09-14

四川省文化厅:
  你厅川文办函(2005)115号请示收悉。

  经研究,同意四川尖峰文化产业有限公司从事互联网文化经营活动,核发《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此复。   二○○五年九月十四日



中国文化法研究中心

    主编/周刚志

    策划/陈云良

    编辑/王星星

   【文化、法治】

微信公众号/whfzhq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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