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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部关于同意云南电信公众信息产业有限公司设立为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的批复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8-11-13 生效日期: 2008-11-13 发布部门: 文化部 发布文号: 文市函[2008]2092号 云南省文化厅: 你厅云文市〔2008〕8号请示收悉。 经研究,云南电信公众信息产业有限公司符合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的设立条件,同意核发《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此复。
时间:2017-01-08 浏览:541 来源: 作者:
文化部关于同意云南电信公众信息产业有限公司设立为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的批复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8-11-13 生效日期: 2008-11-13
发布部门:
文化部
发布文号: 文市函[2008]2092号
云南
省文化厅:
你厅云文市〔2008〕8号请示收悉。
经研究,
云南
电信公众信息产业有限
公司
符合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的设立条件,同意核发《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此复。
二○○八年十一月十三日
中国文化法研究中心
主
编/周刚志
策划/陈云良
编辑/王星星
【文化、法治】
微信公众号/whfzhq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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