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关于同意中山数字娱乐产业发展有限公司设立为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的批复
时间:2017-01-08 浏览:535 来源: 作者:
文化部关于同意中山数字娱乐产业发展有限公司设立为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的批复
文市函〔2009〕2299号
广东省文化厅:
你厅粤文请(2009)251号请示收悉。
经研究,广东省中山数字娱乐产业发展有限公司符合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的设立条件,同意核发《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为:利用互联网经营游戏产品。
此复。
二○○九年十一月三日
中国文化法研究中心
主编/周刚志
策划/陈云良
编辑/王星星
【文化、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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