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6年12月29-30日,中南大学法学院南宁市五年立法规划课题组部分成员前往广西南宁市进行实地调研活动。12月30日上午和晚上,杨清望副教授率队先后对青秀山、邕江、南湖、邕州古街区等地的文化特色和文化保护方面进行了实地考察调研。12月30日下午,杨清望副教授率队参加了南宁市政府五年文化立法规划调研座谈会,并与南宁市政府相关部门进行了深入交谈。杨清望副教授就南宁市五年文化立法规划做了详细全面的介绍,并结合实地考察发现南宁市总体上来讲文化自信不足,具体而言:其一,“壮乡歌海”的地方文化特色没有很好的体现出来,应该坚持“越是民族的就越是世界的”理念,进一步加强打造南宁独具一格的地方文化特色;其二,传统文化保护不足,部分历史文化建筑等物质保护和价值再开发不足,缺乏文化内涵;其三,文化产业的发展相对滞后;其四,公共文化服务水平较低,不能满足当地民众的需求。南宁市法制办、市文新广局对当地文化立法、文化保护、文化产业和文化保护专项资金等相关情况作了说明,在充分肯定课题组成果的同时,也提出了许多具有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对于完善南宁市五年文化立法规划具有重要意义。
杨清望副教授率队参加座谈会
本次文化立法规划项目启动于2016年9月,系广西南宁市政府法制办委托中南大学法学院就南宁市未来五年(2016-2020)进行立法规划的组成部分,旨在为南宁法治政府建设、文化产业的发展和加强文化保护提供法律依据。中南大学法学院以杨清望副教授为主要负责人,依托中南大学和中国文化法研究中心的强大实力,协同法学院其他相关成员组成课题组就此项目进行了一系列的起草和论证工作,具体在历史文化保护、公共文化服务、文化产业、宗教、文化保护专项资金使用、文化市场管理等方面提出十四项立法规划。(详见附表)这对于推进“高校——地方政府”相结合的立法模式具有重要实践意义,对于深度参与地方立法具有积极的借鉴作用。
附表:
序号 |
改革任务及主要成果 |
法律依据 |
立法参照 |
牵头单位 |
配合单位 |
1 |
南宁昆仑关管理条例(草案) |
《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风景名胜区条例》、《中国文物古迹保护准则》 |
《北京市明十三陵保护管理办法》、《杭州西湖文化景观保护管理条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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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南宁市不可移动文物保护条例(草案) |
《保护和促进文化表现形式多样性公约》、《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文物保护法》 |
《沈阳市地上不可移动文物和地下文物保护条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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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南宁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 |
《保护和促进文化表现形式多样性公约》、《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传统工艺美术保护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族民间传统文化保护条例》 |
《上海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长沙市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办法》、《武 |
市文新广局 |
市委宣传部 |
4 |
南宁市壮族文化生态区保护管理规定 |
《风景名胜区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族民间传统文化保护条例》 |
《武汉市历史文化风貌街区和优秀历史建筑保护条例》、《南昌市滕王阁名胜区保护条例》、《福州市上下杭历史文化街区文化遗产保护管理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骑楼文化街区保护条例》 |
市文新广局 |
市环保局 |
5 |
南宁市文化遗产保护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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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文物保护专项补助资金管理办法》 |
市文新广局、市财政局 |
市发改委、市委宣传部 |
6 |
南宁市公共文化服务条例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草案)》(2016)、《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群众艺术馆文化馆管理办法》 |
《重庆市公共文化服务条例》、《天津市公共文化保障服务条例》、《上海市社区公共文化服务规定》 |
市文新广局、市委宣传部 |
市财政局、市文联等 |
7 |
南宁市公共文化服务政府采购管理办法 |
《经济、社会及文化权利国际公约》《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暂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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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文新广局、市委宣传部 |
市编办、市财政局、市文联等 |
8 |
南宁市宗教事务条例 |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国人宗教活动管理规定》、《宗教事务条例》、《宗教活动场所管理条例》、《宗教活动场所登记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国人宗教活动管理规定实施细则》、《社会团体管理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宗教事务行政管理暂行规定》 |
《重庆市宗教事务条例》、《成都市宗教活动场所管理规定》、《武汉市宗教事务条例》 |
市宗教事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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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南宁市文化产业促进条例 |
《电影产业促进法》、《文化产业振兴规划》 |
《太原市促进文化产业发展条例》、《西安市文化产业促进条例》 |
市文新广局 |
市发改委、市工商局、市商务局 |
10 |
国有文化企业资金监督管理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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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国资委 |
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财政局 |
11 |
南宁市文化市场管理条例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于1997年制定《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市场管理条例》,于2004年废止 |
《武汉市文化市场管理办法》 |
市文新广电局、市委宣传部 |
市委组织部、市国资委、市财政局 |
12 |
南宁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条例 |
《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管理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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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文新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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